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持续深化检察职能,有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凝聚保护合力,畅通司法救济渠道,助力被家暴群体依法维权。近日,由正宁县检察院牵头,与县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妇联共同建立《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工作机制》(以下简称《机制》)。
《机制》要求,各成员单位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,依法及时、有效干预家庭暴力行为;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,保护当事人隐私,对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给予特别保护;以预防为主,教育、矫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,注重各司其职、协同联动、精准救助,形成被家暴受害人权益保护屏障。
《机制》强调,要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全面融合行政资源、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,构筑起快速有效处置和积极查访监督的一体化联动模式,确保事前防范、事中处置、事后监管到位,织密对被家暴受害人的防护网,助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权益保护体系完善。
《机制》提出,家庭暴力投诉实行“首接责任制”,即家庭暴力处置的首接单位负责制,首先接到家庭暴力投诉、反映或求助的部门、单位应当根据工作职责进行受理、跟进和转介,对需要移送处理的案件,要做好及时移送—跟进办理—反馈处置(+协同处理)等工作。
《机制》还规定了信息共享制度、日常联络制度、联席会议制度、配合执行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制度、协同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及联合普法制度等,注重分工协作,形成了多部门保护合力。
该《机制》的出台,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的重要举措,检察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更加规范有序,形成了反家庭暴力行为多主体多方位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,打造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同保护新路径,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新格局。
下一步,正宁县检察院将对标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,通过理顺机制、统筹协调和创新举措,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,弘扬家庭美德,形成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,保障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安定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