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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各部室职责

1)办公室:负责检察政务、机关文电、档案管理、机要保密、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。

2)第一检察部: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、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,负责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。

3)第二检察部:负责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。

4)第三检察部:负责案件管理、法律政策研究、刑事执行检察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。

5)政治部:负责思想政治、组织人事、宣传教育、机关党建、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等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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