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检察官,这是我自家种的玉米棒,刚成熟,拿来给你们尝尝鲜,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脱离困难,还让我有了一份安稳的工作……”近日,在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努力下,何某摆脱被家暴的困境,拿到第一份工资后,背着半袋玉米棒来到正宁县检察院,送到第二检察部办公室,激动的倾述着心中的感激。
据了解,何某(女)与李某(男)1988年登记结婚,双方育有三个子女。婚后李某多次对何某实施家庭暴力,何某念及三个孩子年龄尚小,多年隐忍。近几年,孩子均已成年外出务工,李某变本加厉,施暴手段更加残忍。2024年2月29日,李某无故再次对何某实施家暴,致何某因伤势过重住院治疗16天。出院后,何某暂居哥哥家,生活陷入困难。因惧怕李某继续施暴,何某有家不敢回,最终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。
为维护何某的合法权益,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因案施策,依法调查核实,支持何某起诉离婚的同时,协助申请法律援助,申请《人身安全保护令》,向其宣讲反家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,协调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,同步对接县妇联,为何某寻找提供了包吃包住的工作岗位。经过多方努力,何某终于走出生活困境,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为扩大办案效应,凝聚合力,筑牢反家暴社会屏障,正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妇联共同签署了《反家庭暴力联防联动工作机制》,形成了“部门联动,齐抓共管、综合施策、分类处理”的工作合力,织密了被家暴人员的保护网,促进了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