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本院介绍
院领导介绍
单位简介
机构设置
检察新闻
检察动态
公示公告
检务公开
工作报告
人事信息
预算决算
12309服务中心
检察风采
专题活动
您所在位置:
首页
>
本院要闻
> 正文
本院要闻
本院要闻
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依法出庭支持公诉
时间:2023-04-23 16:21:08 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
4月23日,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依法出庭支持公诉。
上一篇:
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
下一篇:
庭审观摩零距离评议交流促提升
【
关闭
】
智能悬浮区
正宁县公众号
正宁县微博
正宁县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