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8日,正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。该案由正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李凡章出庭支持公诉,正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文军担任审判长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。

庭审前,检察长李凡章作为案件承办人,认真审阅案卷材料,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、研判,并依法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,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了审查。庭审中,检察长李凡章准确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,经当庭质证后,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,自愿认罪认罚。公诉人当庭提出了量刑建议,法庭予以采纳。该案正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。庭审结束后,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充分肯定:“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,起诉书内容详实、犯罪事实认定清楚,展示了公诉人的风采,让我对整个庭审过程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。”

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,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、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的重要体现,不仅提高了办案质效,更彰显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决心和力度;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,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自觉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勇气和担当。

今后,正宁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、监督案件公开审查、公开听证、出庭支持公诉、巡回检察,法律文书送达、案卷评查、司法规范化检查等各个方面,进一步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